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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符合规定的三轮车禁止上路行驶
来源: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 作者:
 

  东北网12月9日讯 昨日,记者从市邮政管理局获悉,从2016年1月1日起,用于运送快递包裹的电动三轮车将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。2015年12月31日前,所有符合要求的快递电动三轮车将按要求办理机动车牌证,不符合规定的三轮车禁止上路行驶。

  据了解,为规范管理快递电动三轮车,在接到市交警部门的通知后,市邮政管理部门严格执行,整理市区快递电动三轮车数量,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《行车准则》培训,让每位快递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员熟记按章行驶、遵守交规、服从指挥、文明行车。

编辑:杨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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