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赋予高校、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
来源: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 作者:
 

  东北网12月2日讯 长期以来,如何激发高校、院所创新活力,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,成为科技体制改革中亟需解决的问题。日前,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,目前,被视为“破解高校、院所成果转化难题”的科技成果处置权、收益权改革在我市得以不断探索推广。

  据了解,我市以推进“省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”为契机,将加快推动落实股权和分红激励、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等政策纳入市政府出台的《牡丹江市落实“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(2015—2017)”实施方案》中,赋予了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,所获收益留归本单位,不再经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。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以转让或许可科技成果等方式获得收益的,还可提取不低于净收益的35%用于有关科技人员(团队)一次性分红奖励。

  近年来,我市科技实力日益雄厚,优秀科技成果众多。据统计,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市212项科技成果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,43项科技成果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,149项科技成果获发明专利。科技成果处置权、收益权改革的深入,将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,推动众多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。

编辑:杨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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